各開課單位、學位點:
按照學校研究生課程教學進度安排,根據《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課程教學與教務管理規定》(莞工研〔2020〕14号)文件有關規定,現将本學期碩士研究生課程考試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安排
公共學位課的考務安排由研究生處負責,其他課程的考務安排由學位點負責,并在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系統進行排考。課程考試時間原則上應安排在課程結束後的兩周内,在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系統排考流程詳見附件1,如需使用研究生專用課室及本學院以外的課室,需先在青果教學綜合平台申請占用課室,具體申請操作指南詳見附件2。
二、考試要求
1.學位課程的考試方式統一為考試。非學位課的考試方式可選擇考試或考查,考查可采取筆試、讀書報告、實驗報告和程序設計等方式。
2.教師應在考試前兩周命制好試題,試卷應命制A、B兩套符合教學大綱要求。重複率不超過30%.難易度相當的試題(試卷模版請見附件3),由文印室抽取一套作為當次考試試題,另一套作為補考卷備用。
3.課程成績評定應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進行,若采用的是百分制,默認平時成績占30%,期末成績占70%。
三、考試組織
1.公共課考試試卷由開課學院安排送至文印室印刷;其他課程由學位點安排送至文印室印刷,開考前将試卷分發至任課教師。
2.任課教師至少于開考前30分鐘将試卷帶至考場,其他監考教師須至少提早15分鐘到指定考場。
3.監考教師須在考前5分鐘向學生宣布考場紀律,并進行考試誠信教育。如在考試期間出現異常情況,監考教師應做好監考記錄,并及時将情況反饋給巡考員和研究生處(聯系電話:22862395)。
4.學生應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攜帶研究生證參加考試。進入考場後必須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并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
5.各學位點所在學院應安排專人巡考,嚴肅考風考紀,及時發現和糾正考試中出現的異常情況。
6.學生所選全部課程(以選課系統中的本學期個人課表為準)均須參加課程考試,若無故缺考,成績記為零分,不得補考。
四、評卷與成績提交
(1)提交成績,應在考試/考核結束後兩周内完成。課程考試/考核成績應登錄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系統(https://yjsgl.dgut.edu.cn/home/login)錄入成績。平時成績、期末成績及其他成績的比例應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進行錄入。成績錄入路徑:首頁-教學管理-學生成績錄入。
(2)成績一經提交,不得更改或補錄。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更改或補錄時,須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并附材料,經任課教師簽字、學位點主管領導簽署意見,研究生處批準備案後,方可生效。
五、教學檔案整理
(1)公共課中的思政、美育的試卷冊/考核資料由研究生處保管,其他課程由各學位點保管。
(2)若為考試課,應按照試卷裝訂冊封面說明裝訂試卷;若為考查課,應按照非考試課程考核資料封面要求将考核資料裝入檔案袋(附件4)。
(3)教學總結與思考。任課教師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系統完成,具體提交路徑:首頁-教學管理-教學總結錄入。
請各學位點、開課單位及時通知任課教師及研究生,并作好相關工作安排。
研究生處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