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招生計劃安排,現将計劃下達給你們,請按要求執行。
一、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招生計劃要服務國家、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需求和學校重點工作,以提高質量為主線,立足内涵發展、着力優化結構,推進高水平理工科大學示範校建設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各招生單位招生計劃分為常規計劃和專項計劃,見附件1。
二、專項計劃分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重點工作安排,設置以下4個培養專項。
1.産教融合聯合培養專項
粵港澳大灣區(東莞)新一代信息技術國家卓越工程師創新研究院(簡稱“國家卓越工程師創新院”)和廣東省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東莞)(簡稱“東莞基地”)依托我校招收和培養研究生卓越工程師,由省教育廳安排專項招生計劃。本計劃以我市企事業單位項目需求為導向,通過校企雙向配對,實現“企業導師+高校導師”雙導師的項目合作,入學的研究生必須進入我市相關企事業單位開展聯合培養,在産業一線提升研究生的科技創新和解決工程問題能力。
根據計劃要求,開展卓越工程師産教聯合培養必須依托東莞市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及項目,研究生在學校完成基礎理論學習後,第二、三年必須進入企事業單位進行聯合培養,時間一般為2年。招生計劃分配主要依據企業申報的合作需求、各培養單位聯合培養基地建設情況确定。國家卓越工程師創新院将跟蹤考核該計劃完成和培養情況,完成效果将影響下一年度計劃數。
2.科教融合聯合培養專項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科教融合工作的戰略部署,推進實施區域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立高校和高水平科研機構的深層次合作,省教育廳設立科教融合專項招生計劃。學校該專項的合作單位是材料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東江實驗室)。
專項計劃由上述省實驗室提出,學校負責招生落實,研究生學校完成基礎理論學習後,第二、三年必須到實驗室進行聯合培養。
3.粵港澳大灣區聯合培養專項
為服務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部署,實現粵港澳三地人才和科研資源的有效共享,提高培養質量和國際化水平,國家安排該專項招生計劃。目前該專項鼓勵學校或二級學院層級和港澳地區高校/機構開展聯合培養,需要前期有一定的合作基礎。
4.省專項安排重點領域計劃
為支持國家或省急需領域建設,設立該專項招生計劃,主要面向基礎學科和集成電路、關鍵軟件、涉外法律和生物育種重點領域。
三、工作要求
各招生單位于錄取工作結束後,根據本單位實際,決定在錄取後或者學生導師雙選後确定各專項計劃落實名單(附件2),産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專項錄取研究生必須由學生和導師簽訂錄取知情同意書(附件3),且由學院和聯合培養單位蓋章确認,于2023年9月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處。
本年度專項計劃落實情況将作為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安排的重要依據。
聯系人:羅鴻斌 22862111
附件:1.各招生單位招生計劃表(另行下發)
2.專項計劃落實名單
3.産教融合和科教融合錄取同意書
研究生處
2023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3.産教融合和科教融合錄取同意書.zip】已下載116次
附件【附件2.各專項計劃落實名單.xlsx】已下載286次